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
文件资料
通知公告
报刊选读
读者作品
少儿窗口
基层动态
视频新闻
 
联系我们

单位名称:祁门县图书馆
通信地址:安徽省祁门县新十字路口旁 文化活动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0559-4512460

用户在接受本馆借阅、免费浏览下载等服务时,即被认为接受版权要求。

我馆在丰富网络及纸质资源时如有侵权行为时,请版权所有者及时与我馆工作人员联系。

热爱阅读,尊重版权!



 
 
 

基层动态

返回首页
关于规范学校图书室管理的通知
添加时间: 2012-6-18 16:50:5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2902
各学校:
    近期,县新华书店受省教育厅的委托将为我县各中小学校配发价值五万元左右的图书,我县各学校的图数量将得到一定程度的补充。为充分发挥图书在丰富中小学生课余生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中应有的作用,根据《安徽省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标准(修订)》的通知(教秘[2009]473号)精神,结合我县学校图书室现状,现就规范我县中小学校图书室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图书室的应有功能。书籍是人类的精神粮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能够 潜移默化人们的内心,熏陶人们的气质品性。因此,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图书室管理工作,把学校图书室的建设与管理,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和重要组成部分摆上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同时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确保图书室向师生充分开放,把图书室真正办成教师知识之家,学生知识之海,在学校教育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二、加强领导,努力实现图书室管理规范化。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合理设置图书室的管理机构,确定主管部门,配置专兼职的管理人员,科学设定管理人员工作量,积极组织管理人员参加业务进修,努力提高业务水平。要按照省颁标准制定图书配备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完善图书室建设,确保学校图书室所购图书门类齐全,比例适当,内容充实,科学实用。新到书刊要及时编目,尽快投入流通。注意著录编目的准确性,提高分类编目的质量。同时健全目录体系,增加读者检索的途径。要健全完善学校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师生的爱书护书教育,保证图书干净整洁无破损,保证借阅时间正常。
    三、完善设施,确保满足图书室管理需要的基础性条件。已有图书室的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颁发的《安徽省中小学校图书馆(室)建设标准(修订)》要求不断完善设施条件;目前还没有图书室的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颁发的《安徽省中小学校图书馆(室)建设标准(修订)》要求,对空余的教室进行改造,置办必需的书柜书架、陈列柜和报刊架等设备,确保此次配发的图书能及时上架,满足师生借阅需求。各学校图书室要有装订、防火、防潮、防霉、换气及防蛀措施,图书室要做到照明设施全,采光通风好。图书藏书室和师生阅览室要分开设置,必须在醒目处挂牌。有条件的学校应配置计算机等设备。
    四、建立图书室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对图书室藏书进行更新。各学校要对现有的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一次认真梳理,剔旧建新,建立一套较为完善齐全的、体现时代性的管理制度。要对学校原有的图书进行清理,对确实无法借阅的应及时封存。各学校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图书购置,同时拓宽筹资渠道,多方筹措资金用于学校图书室建设,促进图书室建设步入正常化、规范化轨道。
    五、加强中小学图书室监督检查力度。图书室管理建设是规范办学行为,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的内容之一,各学校要在图书室建设工作中消除等待观望的思想,解放思想,更新教育观念,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学校图书室建设。尤其是各学校对近期配发的图书要安排专人负责清点、造册和上架工作,保证师生能够及时借阅。我局将在11月底对各学校图书室建设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对做得好有成效的学校,今后将在图书项目上予以倾斜。对工作推动不力,措施落实不实的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教育  图书室  规范管理  通知
抄报:市教育局,县委办,县政府办
 
友情链接: 祁门县文广新局 | 祁门人网 | 祁门县政府网 | 全国各地报纸当日电子 | 安徽省人民政府 | 安徽省图书馆 | 中国国家图书馆 |
版权所有:祁门县图书馆 | Copyright@2011-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络支持:安徽三户网络
为获最佳浏览效果,推荐使用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站 皖公网安备 34102402000143号 皖ICP备12009782号-1
关闭
数字资源

数字资源

关闭
共享工程

共享工程

阿帕比电子图书(共享工程版)
共享工程企业版
共享工程社区版
共享工程农村版
共享工程少年版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